校仪器设备验收管理办法(金职院办[2015]45号)

[日期: 2018-06-22 ] [点击数: 255 ] 来源: 资产管理处(采购中心) 作者:

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验收管理办法

(金职院办[2015]45号)

第一章 总则

第一条  为保证学校仪器设备采购质量,规范验收行为,提高工作效率,确保教学、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顺利进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采购采购管理办法》等相关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 验收是仪器设备购置过程的一个关键环节,是合同履约质量的检验。各单位应积极维护学校利益,遵循客观、公正、规范、负责的原则,根据采购合同和招投标文件,切实把好验收关。

第三条本管理办法中,贵重仪器设备是指单价在人民币5万元(含)以上的仪器设备,大宗仪器设备是指批量(含成套,以下相同)在20万元(含20万元)以上的仪器设备(包括物资,下同)。

第四条 对采购的仪器设备进行验收,必须以采购合同、招投标文件、评标确认书、供应商承诺书或提供的样品等相关材料为依据。

第五条 学校的仪器设备,不论其经费来源(教学、行政、科研、各项专款或基金、自筹资金等)及获得渠道(自制、接受捐赠等)都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。除仪器设备之外的其它货物验收,参照本办法执行。

第六条 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是全校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。仪器设备验收工作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,坚持“用户主导、多方参与、相互监督、权责明确”的原则执行。

  第二章 验收的方式和依据

第七条  验收方法分为监督验收和自行验收。

(一)监督验收指由学校资产管理部门组织,使用单位、专家组与供货商共同参与,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的验收形式。

(二)自行验收指由仪器设备申购部门自行组织3人以上验收小组与供应商一起进行的验收。

第八条 仪器设备依据签订的《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设备、材料、物(产)品购货合同》或《进口仪器设备采购协议书》(含补充合同,以下统称合同)和招投标材料、《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政府采购项目立项审批表》、产品说明书等进行验收。

第三章 验收程序

第九条  设备单价5万元以下或批量2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(物资)采购项目采用自行验收方式验收。

第十条  自行验收以外的项目,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,由使用单位填写《物资设备验收申请单》,并向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,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根据项目种类和金额,确定验收方式。

(一)贵重仪器设备或大宗仪器设备(物资)的验收采用监督验收方式。

(二)特别重大的项目,由使用单位拟定验收方案,报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审核,并经校领导审批后进行验收。

(三)对于单价1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的验收,还需请学校档案馆人员参与验收,相关资料按规定存档。

(四)进口仪器设备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,由校方人员会同商检局、外商技术人员等共同验收。

(五)技术要求高、特殊性强的项目,由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聘请校外专家参与验收。

第十一条  验收小组根据采购合同及有关技术参数资料,通过外观检查、数量验收和技术验收等环节,对验收结果进行综合评定。

第十二条  验收小组根据验收结果填写《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验收报告》,所有验收人员签字后报学校资产管理部门。若含有单价10万元及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验收,还需填写《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贵重仪器设备验收记录》。

第十三条  供应商或使用单位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,由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处理,并将处理意见报分管校领导审批。

第十四条  进口仪器设备的验收必须在索赔期截止前20天内全部完成。

第四章 验收方法

第十五条  验收小组根据不同仪器设备的类别、数量、价值等情况,可采取逐个性、抽样性、整体性和破坏性验收等方法。

(一)贵重仪器设备可采取逐个性和整体性验收。供应商和设备使用单位对所验收设备进行当场测试,逐条考核仪器设备的技术指标和性能。

(二)木制品类仪器设备可采取破坏性验收,检查板材的规格、品牌和各项技术参数。

(三)批量同类仪器设备可采取抽样验收,样本数量和随机抽样的方法由验收小组决定。

(四)特殊种类和品质的仪器设备验收方法,可由项目验收小组酌情确定。

  第五章 验收内容

第十六条 对仪器设备的外观进行检查:

(一)检查仪器设备内外包装是否完好,有无破损、碰伤、浸湿、变形等情况;

(二)检查仪器设备及附件外表有无残损、锈蚀、碰伤等。

第十七条 对仪器设备的数量进行验收:

(一)以供货合同和装箱单为依据,检查主机和附件的规格、型号、配置及数量,逐件清查核对;

(二)检查随机资料是否齐全,如仪器使用说明书、操作规程、检修手册、保修卡、产品检验合格证书等。

第十八条  对仪器设备的质量进行验收:

(一)严格按照合同条款、仪器使用说明书、操作手册等规定和程序进行安装、调试,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;

(二)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产品出厂的各类技术指标,对照仪器设备说明书,逐项进行各种技术参数测试,检查仪器设备的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达到要求;

(三)条件许可情况下,评价设备使用功能。

第十九条  验收必须形成书面结论,相关技术标准做出结论性评价。大型贵重设备要求对各项技术指标形成结论性意见。 

第六章 验收监督

第二十条  仪器设备验收的全过程接受学校纪律监察、工会、财务、审计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。

第二十一条  验收人员在验收过程中,如有违反纪律、徇私舞弊、玩忽职守,造成学校利益受损的,按党纪、政纪有关规定处理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 

第七章 附则

第二十二条  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第二十三条  本办法由学校资产处负责解释,原有文件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,以本办法为准。


附件:1.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物资设备验收申请单

2.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验收报告

3.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零星采购资产验收单

4.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贵重仪器设备验收记录

附件1

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物资设备验收申请单


使用单位


项目名称


招标编号


合同编号


合同金额(元)


设备存放地点


使用

情况

说明


项目负责人


资产管理员


资产

管理

部门

意见


年    月    日


注:使用情况说明一栏填写:安装完成时间、数量、质量性能、使用及是否申请验收等。

附件2

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验收报告

验收编号

使用单位:自行验收监督验收

招标编号


合同编号


合同总价()


供货单位


设备名称

型号规格

厂        家

数   量

















实物验收

清点数量(设备总件数及配件是否与合同及装箱单的数量一致),外观质量(有无残损,程度如何),仪器设备的型号、规格是否与合同一致。

技术验收

依据说明书逐一测定设备的性能和各项指标,所测结果是否与说明书规定的一样,性能是否稳定,具体说明。

验收结论



验收组组长签字:

年    月    日

验收组成员签字


说    明


注:本表由使用部门自行复印,原件交资产处,使用部门、计财处存复印件。

附件3


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零星采购资产验收单


供货单位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采购编号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发票日期及号码:


领用

单位号

资产名称

资产

类别

品牌

型号

规格

单价

数量

金额

厂家(全称)

领用人
签名

经费
来源

使用
方向

保修
期限

存放地点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合计














验收意见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验收人(签名):


资产管理员(签名)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年     月     日




附件4

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贵重仪器设备验收记录


到货编号________

仪器设备名称

中    文


外    文


型 号


规     格


国 别


制造厂

供货商


运单(提单)


到 货 数 量

箱、件

到校日期

年     月    日

重      量


总计金额


美     元


合同编号


经费来源


使用单位


安装地点


使用保管人


验 收 日 期

年    月    日


验 收 记  录

  1. 包装情况: (包装种类、物箱表面标注、表面检查、箱内检查情况等)








2成套情况: (主机号及配件、技术资料)

箱号

序号

名称(中、英文)

规格型号

合同规定

装箱单号

实际验收数量

规格型号

数量

数量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1. 质量(性能、品质)验收:

  ⑴安装测试条件、仪器、样品:




 ⑵功能、技术指标验收(包括附件):



验收项目

说明书(或合同)规定指标

实际测试指标

备注







  1. 验收结论及处理意见:(验收通过、限期维修、更换、退货、索赔等)








验收组成员   (签章、注明职称)





年   月    日

经费(项目)负责人(签章)


年   月    日

备注


注明:1.此表某栏不够可另加附页;

2.本表由使用部门自行复印,原件交资产处存档,使用部门、计财处存复印件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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